李星華[李大釗女兒]

李星華[李大釗女兒]

1911年11月21日,李星華出生於河北省樂亭縣大黑坨村。1920年夏,隨全家到北京定居。父親犧牲後,輟學在家照顧母親和妹妹。是李大釗的女兒。 1927年4月6日,奉系軍閥張作霖下令逮捕了李大釗,李星華娘兒仨一同被捕,其兄李葆華當時不在家,逃過一劫。1931年,李星華復學。1937年在中法大學畢業1940年與妹妹一起赴延安市。 1979年11月27日逝世於協和醫院,享年68歲。 主要作品有《回憶我的父親李大釗》《白族民間故事集》《十六年前的回憶》,其中《回憶我的父親李大釗》在她去世後不久就出版,為讀者們留下了珍貴的精神財富。

基本信息

基本信息

青年李星華 青年李星華

姓名:李星華

祖籍:河北省樂亭縣大黑坨村

出生日期:1911年11月21日

逝世日期:1979年11月27日

主要作品: 《回憶我的父親李大釗》《白族民間故事集》《十六年前的回憶》(人教版語文國小六年級下冊第10課)

主要成就: 新中國成立後,一直從事教學和民間文學的研究工作。曾整理出版《白族民間故事傳說集》(又名《白族民間故事集》),受到了國內外民間文學工作者的好評。

生平

白族民間故事傳說集圖片 白族民間故事傳說集圖片

李星華(1911年11月21日-1979年11月27日)。1911年11月21日出生於河北省樂亭縣大黑坨村。1920年夏,隨全家到北京定居。

1927年4月6日,奉系軍閥張作霖下令逮捕了李大釗並將其處以絞刑,李星華娘兒仨一同被捕,在監獄關押二十三天。她在法庭上機智地回答了敵人的審問,使大哥李葆華躲過了敵人的搜捕。她有三個弟弟:李光華和李欣華和李次華;有一個妹妹:李炎華。

李大釗就義後,京師警察廳勒令李大釗遺屬限期離京。1927年5月10日,李星華全家被迫回大黑坨村。她從此輟學,在農村照料重病的母親。一直到1931年的暑假,才又帶著弟弟和妹妹回到北京復學。第二年,她升入中法大學孔德學院高中部。生活無法維持時,她在父親朋友的關照下,勤工儉學、給學校刻印法文講義蠟版,每月補貼一些生活費用。1932年春天,她參加了黨所領導的反帝大同盟,同年夏天,加入了中國共產黨,參加了黨的地下革命工作。她借給學校刻印講義為掩護,為黨刻印革命傳單。掩護黨的地下工作者,參與營救被捕同志。1932年初冬,因情況變化,她失掉了黨的關係。第二年春天,把母親接到北京,準備安葬父親。1933年4月23日,在黨組織安排下,李星華同送葬隊伍一起把父親安葬於香山萬安公墓。安葬父親35天后,母親趙紉蘭病逝。她在親友的幫助下,將母親和父親並排葬在萬安公墓。這年暑假,李星華升入孔德學院社會科學系。1935年12月,李星華投入“一二·九”抗日救國運動。第二年她與賈芝結婚。1937年夏天,她由中法大學經濟系畢業。

1940年11月6日,幾經周折,到達陝北延安。到延安後,她選入延安魯藝文學系學習,之後就長期在延安中學教書。1942年,她參加了延安整風和大生產運動。1945年重新入黨。在保衛延安的戰爭中,她跟著學校輾轉於陝北的群山中,仍然備課教書,始終如一。1947年9月,隨學校東渡黃河,到晉西北的臨縣等地,參加了郝家坡等村的土改調查。全國解放後,李星華從延安回到北京,分別在師大女附中和馬列主義學院第二分院任教。1956年起,她開始從事民間文學工作。她在中國民間文藝研究會、《民間文學》編輯部和採錄編選部負責民間故事采編工作。曾整理出版《白族民間故事傳說集》,受到了國內外民間文學工作者的好評。此集還譯為日文,在日本出版。

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,李星華一家受到殘酷迫害。因鬱憤成疾,她雙目失明。在失明的情況下,堅持整理編輯《回憶我的父親李大釗》一書。

1979年11月27日,李星華病故於協和醫院。她去世後不久,《回憶我的父親李大釗》出版了,為讀者留下寶貴的精神財富。上海文藝出版社,1990年。

文章

李星華與他人合影(李星華在右起第一) 李星華與他人合影(李星華在右起第一)

《十六年前的回憶》

1927年4月28日,我永遠忘不了那一天。那是父親的被難日,離現在已經十六年了。

那年春天,父親每天夜裡回來得很晚。每天早晨,不知道什麼時候他又出去了。有時候他留在家裡,埋頭整理書籍和檔案。我蹲在旁邊,看他把書和有字的紙片投到火爐里去。

我奇怪地問他:“爹,為什麼要燒掉呢?怪可惜的。”

待了一會兒,父親才回答:“不要了就燒掉。你小孩子家知道什麼!”

父親是很慈祥的,從來沒罵過我們,更沒打過我們。我總愛向父親問許多幼稚可笑的問題。他不論多忙,對我的問題總是很感興趣,總是耐心地講給我聽。這一次不知道為什麼,父親竟這樣含糊地回答我。

後來聽母親說,軍閥張作霖要派人來檢查。為了避免黨組織被破壞,父親只好把一些書籍和檔案燒掉。才過了兩天,果然出事了。工友閻振三一早上街買東西,直到夜裡還不見回來。第二天,父親才知道他被抓到警察廳里去了。我們心裡都很不安,為這位工友著急。

局勢越來越嚴重,父親的工作也越來越緊張。他的朋友勸他離開北京,母親也幾次勸他。父親堅決地對母親說:“不是常對你說嗎?我是不能輕易離開北京的。你要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,這裡的工作多么重要。我哪能離開呢?”母親只好不再說什麼了。

可怕的一天果然來了。4月6日的早晨,妹妹換上了新袷衣,母親帶她到娛樂場去散步了。父親在裡間屋裡寫字,我坐在外間的長木椅上看報。短短的一段新聞還沒看完,就聽見啪,啪……幾聲尖銳的槍聲,接著是一陣紛亂的喊叫。

“什麼?爹!”我瞪著眼睛問父親。

“沒有什麼,不要怕。星兒,跟我到外面看看去。”

父親不慌不忙地從抽屜里取出一支閃亮的小手槍,就向外走。我緊跟在他身後,走出院子,暫時躲在一間僻靜的小屋裡。

一會兒,外面傳來一陣沉重的皮鞋聲。我的心劇烈地跳動起來,用恐怖的眼光瞅了瞅父親。

“不要放走一個!”窗外一聲粗暴的吼聲。穿灰制服和長筒皮靴的憲兵,穿便衣的偵探,穿黑制服的警察,一擁而入,擠滿了這間小屋子。他們像一群魔鬼似的,把我們包圍起來。他們每人拿著一支手槍,槍口對著父親和我。在軍警中間,我發現了前幾天被捕的工友閻振三。他的胳膊上拴著繩子,被一個肥胖的便衣偵探拉著。

那個滿臉橫肉的便衣偵探指著父親問閻振三:“你認識他嗎?”

閻振三搖了搖頭。他那披散的長頭髮中間露出一張蒼白的臉,顯然是受過苦刑了。

“哼!你不認識?我可認識他。”偵探冷笑著,又吩咐他手下的那一夥,“看好,別讓他自殺,先把手槍奪過來!”

他們奪下了父親的手槍,把父親全身搜了一遍。父親保持著他那慣有的嚴峻態度,沒有向他們講任何道理。因為他明白,對他們是沒有道理可講的。 殘暴的匪徒把父親綁起來,拖走了。我也被他們帶走了。在高高的磚牆圍起來的警察廳的院子裡,我看見母親和妹妹也都被帶來了。我們被關在女拘留所里。

十幾天過去了,我們始終沒看見父親。有一天,我們正在吃中飯,手裡的窩窩頭還沒啃完,聽見警察喊我們母女的名字,說是提審。

在法庭上,我們跟父親見了面。父親仍舊穿著他那件灰布舊棉袍,可是沒戴眼鏡。我看到了他那亂蓬蓬的長頭髮下面的平靜而慈祥的臉。

“爹!”我忍不住喊出聲來。母親哭了,妹妹也跟著哭起來了。

“不許亂喊!”法官拿起驚堂木重重地在桌子上拍了一下。

父親瞅了瞅我們,沒對我們說一句話。他臉上的表情非常安定,非常沉著。他的心被一種偉大的力量占據著。這個力量就是他平日對我們講的——他對於革命事業的信心。

“這是我的妻子。”他指著母親說。接著他又指了一下我和妹妹,“這是我的兩個女孩子。”

“她是你最大的孩子嗎?”法官指著我問父親。

“是的,我是最大的。”我怕父親說出哥哥來,就這樣搶著說了,我不知道當時哪裡來的機智和勇敢。

“不要多嘴!”法官怒氣沖沖的,又拿起他面前那塊木板狠狠地拍了幾下。

父親立刻就會意了,接著說∶“她是我最大的孩子。我的妻子是個鄉下人。我的孩子年紀都還小,她們什麼也不懂。一切都跟她們沒有關係。”父親說完了這段話,又望了望我們。

法官命令把我們押下去。我們就這樣跟父親見了一面,匆匆分別了。想不到這竟是我們最後的一次見面。

28日黃昏,警察叫我們收拾行李出拘留所。

我們回到家裡,天已經全黑了。第二天,舅姥爺到街上去買報。他是從街上哭著回來的,手裡無力地握著一份報。我看到報上用頭號字登著“李大釗等昨已執行絞刑”,立刻感到眼前蒙了一團雲霧,昏倒在床上了。母親傷心過度,昏過去三次,每次都是剛剛叫醒又昏過去了。

過了好半天,母親醒過來了,她低聲問我:“昨天是幾號?記住,昨天是你爹被害的日子。”

我又哭了,從地上撿起那張報紙,咬緊牙,又勉強看了一遍。我低聲對母親說:“媽,昨天是4月28。”母親微微點了一下頭。

文章背景:本文是李星華1943年在延安寫的一篇回憶錄,當時正值其父李大釗同志遇難十六周年,故文題為“十六年前的回憶”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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